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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四章 火器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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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从回到台湾,丁云毅还没有来得及去看火器局。现在的火器局,是一个叫康德鲁曼的尼德兰人在负责,他当初在东印度公司里,本来就是专门研究火炮火枪的。他的助手尼克和范希维,同样也是这方面的专家。

火器局已经有了一些成品和半成品,都是清一色的火绳枪。

这是按照佛郎机军队中使用的火枪而制造成的标准的武器,都是使用火绳来引发火药射击。不同的是,经过康德鲁曼的改良。火器局制成的的火绳枪已经比原先的更轻便了,并且在射击时已不用支架辅助。

这种火绳枪使用一根点燃后缓慢燃烧的火绳,在射手扣下扳机之后,正在燃烧的火绳落下并点燃枪上的一个小火盆里的火药,然后再由这点燃的火药来引爆枪管里的火药,并射出弹丸。

这套复杂的射击过程。使火绳枪成了一种射速迟钝,并且很不准确的武器。缓慢燃烧的火绳会在潮湿的气候下带来很大的问题,并且会因火绳的亮光,使射手在夜晚成了对方很好的射击靶子。要使用火绳枪,需经过四十三个装填的步骤。才能完成一次射击,其射速约一分钟一发。从理论上说,火绳枪的射击距离约225米,但因其严重的不准确性,所以在实战中。它的有效射程不会超过50米。

也正因为它缓慢的射速。这才使火枪兵需要长枪兵的掩护。否则一轮射击结束,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第二轮,敌人的骑兵便已经冲到了面前。

火枪不能连发,必须是打一发,再重新装弹,再击发。〖中〗国古代有“临敌不过三发”的说法。如果是面对骑兵,分散的火枪手还没等装第二发。脑袋就被骑兵砍下来了。

这也是说为什么火枪如此有巨大威力的武器,暂时还不能完全挖掘出它的潜力。也不能成为战场上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。

“试下枪去。”丁云毅拿起了一支火枪,在康德鲁曼的带领下朝射击场走了过去。

来到射击场,康德鲁曼在三十步开外的地方立了一个靶子,这也是顾虑到这位〖中〗国的将军虽然勇猛,但在火枪上却未必那么精通,不要射不中靶子面子上挂不住。

李定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古怪的武器,和根烧火棍似的,能有什么作用?

火绳被点燃了,丁云毅等了会,扣动了扳机“轰”的一声响声,气势很大,弹丸被射了出去。

李定国猝不及防,被如此大的动静吓了一跳。

这是什么东西?居然还能打雷?难道是传说中雷神爷使用的吗?老天爷,参戎居然还有神仙用的武器,怪不得在战场上能百战百胜了。

这也不怪李定国见识短,那些流寇连刀枪都未必能配齐,火枪这种如此先进的武器怎么可能见过?

尼克跑了过去,检查了一下靶子,竖起了大拇指:“大人,好枪法,正中胸口。”

边上一片吹嘘之声,丁云毅那汗水悄悄的落了下来。自己瞄准的那可是头部啊......

把靶子拿了过来,李定国只一看,便是大惊失色,原来靶子胸口部分被穿了个洞,周围都被烧焦了,这要是打在人的身上,那还了得?

再看丁云毅的时候,又是畏惧又是崇敬。

要是大人的军队人手一枪,几万条枪在战场上还能谁能抵挡得住?几万个人一下子便被轰死了。

这也是李定国太多虑了,以目前的火枪技术来说,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。丁云毅不过是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扰下,轻松的“命中”了目标。

“好枪啊。”丁云毅把枪还给了康德鲁曼:“枪是好枪,比我们当初攻打金鹰城时候缴获的枪要轻便了许多,不过我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做出重大改进的地方。”

“大人请说。”康德鲁曼话虽然说的恭敬,但心里却大是不以为然,他并不相信一个靠刀吃饭的将领能够比自己更懂得火枪原理。

丁云毅比划了下:“能不能研究出一种火枪,以燧石击打铁板而产生的火星点燃火药的方法,替代缓慢燃烧的火绳?这个,我想应该叫燧发枪吧......”

他在另一个时代看过这方面的资料,此时一边努力回忆一边说道:“其实就是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,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,射击时,扣引扳机,在弹簧的作用下,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,冒出火星,引燃火药击发。如果这种燧发枪能够出现,那将使得火枪的射速更快,在经济上也能够更加节约......”

“我好像听过这种武器。”康德鲁曼皱了一下眉头:“在法国有一个枪炮工匠、锁匠和钟表匠家庭出身的法国人马汉,曾经研制过这种武器,法王亨利四为此召见马汉,他惊奇地发现,这个马汉不但会发明枪械,在绘画和雕刻领域,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“哼利四世于是委任马汉作为他的‘宫廷贴身侍从’。但是很可惜的是,亨利四世乘坐马车去探望大臣苏利的路上,被人举刀刺杀。随着亨利四世的去世,马汉的研究也便停止了。许多法国将领反对装备燧发枪,理由是燧石冒出的火星不足以点燃黑火药。”

“啊,已经有人在做了啊。”丁云毅倒并不知道这事:“法国人不愿意做,我们来做,这将是火枪史上的一种**性进步,一旦这种火枪研制成功,并且全面装备部队,将能使我们的战斗力得到很大的提高。 康德鲁曼先生,我现在任命你为火器局总统领,第一工程师,加这个......这个七品教授......”

这全是丁云毅自己乱封的官了,大明是绝对不会承认的。朝廷虽然有七品教授这个官衔,可丁云毅封的并一点用都没有。

康德鲁曼却一下变得高兴起来,这是件非常光彩的事情。要知道,自己可是成了明朝的官员了,等自己回到了尼德兰,这将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。

李定国在边上越看越是纳闷,这些都是什么人?长得如此希奇古怪,偏偏参戎对他们如此客气。

不过他总也算知道了,原来参戎手上拿的并不是雷神爷用的神兵,而是叫火绳枪。可是这火绳枪和神兵利器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了。

打从来到台湾,短短时间,看到的新鲜事物实在是太多了。

参戎有那么多厉害的武器,真的拿到了战场上,义父张献忠,李自成,高迎祥他们哪里是对手?

不说他们,便是再厉害的明朝官兵也未必能打得过他。

忽然觉得有些庆幸。

自己能够跟随参戎来台湾也许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明智的选择了!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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